黑龙江大学函授《保险学》学习课程-社会保险基金的概念

院校:黑龙江大学 发布时间:2021-04-12 12:36:48

    社会保险基金的概念

    社会保险基金是一种专款专用的社会后备基金。它是为保障社会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由政府资助企事业单位和被保险人个人缴纳规定数量的保险费而建立起来的。按照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用于社会保险项目的补偿或给付,以确保社会保险机构与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可见,社会保险基金是一种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它通常由责任准备金、意外准备金和保险费收支结余三部分所组成。

    1.责任准备金

    责任准备金是社会保险机构按照保险给付总额与保险责任相平衡的原则,根据保险事故和给付的性质,从收取的保险费中,按照-定的比例提留的资金。同商业性保险公司一样,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的也是未了责任和预期责任,对于何时发生赔付赔付额有多大,事先是很难做出非常准确的预测的。因此,为了稳定社会保险财务,顺利履行赔付义务,社会保险机构必须从所收人的保险费中提取责任准备金。

    2.意外准备金

    这是社会保险机构为应付不可预料的巨大风险而逐年积存的部分资金。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虽然掌握了某些保险事故如离退休等) 发生的规律,但对于一些出乎人们意料的保险事故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则是难以预料和测算的。例如瓦斯爆炸、船舶触礁,特别是地震、海啸、核污染等特大事故的发生,必然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支出巨额社会保险补偿金,由此必然会给社会保险财务带来一时难以支付的困难。为了应付上述这些突如其来的特大保险事故,社会保险机构必须积存意外准备金,以便在责任准备金不够支付时使用。

    3.保险费收支结余

    各个保险机构每年征收的保险费,在扣除了各项支出和必要的准备金以外,有的年份可能还会有部分剩余。在定情况下,这部分剩余资金可以用来充实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