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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函授《国有资产管理》学习课程-国有资产流失查处之初步核实

院校: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1-04-23 13:38:01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之初步核实

    初步核实,是指查处机关对受理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在立案前的初步调查核实活动。初步核实是立案前的调查,目的在于了解流失问题的真实性,为立案提供依据。

    (一)核实准备

    1.分析案件的线索和材料。特别要注意案件的主要人物、时间、地点、重要的情节、关键的证据、需要查证的问题、需要了解的对象、需要配合的部门。

    2.根据案情需要,选派调查人员或者成立调查组。

    3.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或通报情况。

    (二)核实步骤

    1.全面了解情况。调查人员要通过调查全面了解情况。特别要注意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发生的背景和过程。

    2.找出问题的疑点和难点。

    3.核实重点问题,取得证据材料。

    4.确认调查的事实。

    (三)初步核实后的处理

    1.决定立案。经初步核实,发现被调查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后果成立,应当追究责任的,应当立即决定立案。

    2.建议处理。经初步核实,发现被调查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成立,但造成的流失轻微、正在采取措施挽回或者已经挽回,不需要追究责任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做出适当处理。

    3.其他问题的处理。经初步核实,发现反映的问题不实,应当向被调查单位说明情况,并采取以下措施:

    (1)如向被调查人作过了解,或者认为有必要,应当向本人说明情况。

    (2)如给被调查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应当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澄清。

    (3)被调查人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应向有关部]和单位反映。

    (4)对错告的,应帮助检举人总结经验教训。

    (5)对蓄意诬告、陷害的,应当对诬告和陷害者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