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成考函授《刑法学》学习课程—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院校:安徽科技学院 发布时间:2025-04-25 11:31:25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7条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从犯具体包括两种:

    第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次要的实行犯。这种从犯直接实施了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过程中较之主犯所起的作用小。

    第二,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这种从犯不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条件,辅助实行犯罪。

    关于从犯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7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破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具体案件中,对从犯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抑或是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从犯行为对犯罪结果产生的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情况。

    与对主犯的处罚一样,刑法典分则的有关条文明确规定了某些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法定刑。例如,《刑法》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规定……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剁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其他参加的”,显然是指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对于这些从犯,按分则规定的法定刑处罚即可,无需透用总则关于处罚从犯的原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