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背手,彩见于站立、行走时,既可显示权威,又可镇定自己。其做法是双臂伸到身后,双手相握,,同时昂首挺胸。
(3)持物,即用手拿东西。其做法多样,既可用一只手,又可用双手,但最关键的是,拿东西时应动作自然,五指并拢,用力均匀,不应晓起无名指与小指,显得成心作态。
(4)鼓掌,是用以表示欢迎、祝贺、支持的一种手势,多用于会议、演出、比赛或迎候嘉宾。其做法是以右手掌心向下;有节奏地拍击掌心向上的左掌,,必要时,应起身站立。但是,不应以此表示反对、拒绝、讽刺、驱赶之意,即不允许“鼓倒掌”。
(5)夸奖,主要用以表扬他人。其做法是伸出右手,跷起拇指,指尖向上,指腹面向被称道者。但在交谈时,不应将右手拇指竖起来反向指向其他人,因为这意味着自大或藐视。以之自指鼻尖,也有自高自大、不可一世之意。
(6)指示;是用以引导来宾、指示方向的手势。其做法是以右手或左手抬至一定高度,五指并拢,掌心向上,以其肘部为轴,朝一定方向伸出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