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的特征
在现实经济中,大部分物品(与劳务)是私人物品。私人物品是由个人消费的物品。它的特征是消费的排他性和竟争性,排他性指一且一个人拥有了某种物品。就可以很容易地不让别人消费。比如两个人不能同时藏一顶朝子,不能同时穿同一件农服等,由于具有排他性,配人产品可以果取收费的方式,任何人者不交费,就可以排斥他对私人产品的消费,党争性指一个人消费了一定量某种物品,就要减少别人的消费量。如果有人已经使用了某个商品(如某个冰激凌),则其他人就不能再使用该商品。市场上的物品是有限的,一个人多消费了,另一些人就要少消费。由谁消费,要由消费者竞争。
私人物品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决定了每个人只有通过购买才能消费某种物品,也就是消费者只有通过市场交易向生产者购买才能消费这种物品。有市场交易行为就有价格,当消费者和生产者对价格都满意时,交易才会发生,价格调节使供求平衡。这就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实际上,市场机制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两个特点,才会真正起作用,也才有效率。
社会经济中还有另一种物品一一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集体消费的物品,例如,国防,道路、广播、电视、交通、秩序和公正(法律)。它的特征是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竟争性。非排他性指不能轻而易举地排斥某人消费某种物品。例如,你无法排斥其他人利用路灯照亮。非竟争性指一个人消费某种物品不会碱少其他人的消费,消费者之间并不存在竞争即人们无法排斥别人对同一物品的共同享用,也不会由于自己的加人而减少他人对该公共物品享用的质量与数量。典型的例子是海上的航标灯,航标灯一且建立起来将为所有过往的船只指示航向,增加过往船只的数量并不需要额外增加维持航标灯的成本,路灯、国防物品等都属于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