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顾名思义,首先要以宪法典为主要研究对象。宪法学的主要任务是解释宪法条文所形成的背景、规范内涵与实践意义,如国家机关应如何设置、国家机关之间的职权关系如何、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的权限如何划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何设定等。除了宪法典之外,有关国家机构、组织选举、公民基本权利等宪法性法律,也都属于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宪法理论
宪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实际运作以及修改完善都须依据一定的理论指导,建立在一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之上,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并形成了宪法学理论体系。学习宪法学,要深人学习研究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把握宪法的基本规范内涵。
(三)宪法规范
宪法是由一定数量的规范组成的,宪法规范隐含在宪法条文之中。宪法规范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以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所以,宪法学除了闸明宪法的基本原理之外,还应着重研究宪法的具体规范及宪法规范所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
(四)宪法现象及宪法运行过程
宪法学作为研究宪法现象的一门学科,不仅要研究宪法的产生、发展和实践过程,还要研究不同宪法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宪法运行的具体过程。宪法与社会生活联系密切,研究宪法必须立足于社会实践,发现生动具体的宪法现象之间的本质联系及其矛盾,进而把握宪法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此外,为了准确理解和闸释我国的宪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还应当对世界各国的宪法、古今中外的宪法观点和宪法理论以及各国宪法的实施机制和社会作用等进行比较研究,探索总结宪法的一般特征和发展规律。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依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宪法的关系、依宪治国的内涵、依宪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依宪治国的基本方式、宪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宪法与部门法之间的关系等,都是宪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