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中国宪法学研究逐步形成了独立的学术脉络与主题,强调宪法学研究要树立历史意识、中国意识、问题意识和学术共同体意识。在价值取向上突出学术的社会责任与专业化特色,在研究思路上重视研究对象的专题性与规范性,在研究内容上注重中国特色和现实关切,并加强了对宪法学基本范畴、基本权利理论、宪法文本与宪法事例等问题的研究,为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①颁布之后,中国宪法学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宪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中国共产党坚持依宪执政、实行依宪依法治国、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重人权的宪法保障、加强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发展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人研究,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
新时代中国宪法学的历史使命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征,加强宪法基本理论研究,对与宪法相关的现实问题进行深人分析,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宪法理论支撑,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