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成考函授《宪法学》学习课程—宪法修改的程序

院校:西安石油大学【江苏招生】 发布时间:2025-03-07 12:28:17


    宪法修改的程序

    宪法修改程序通常包括提案、先决投票、公告、议决、公布五个阶段。

    1.提案

    宪法修改的提议主体主要有以下三种:(1)代议机关。如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成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议修改宪法。(2)国家元首成行政机关。极少数国家宪法规定,国家元首或行政  机关有权提议修改宪法。(3)混合主体。多数国家规定由国会、修宪大会和一定数量的公民提出。

    2.先决投票

    一此国家规定在提议之后,送交议决机关议决之前,要就宪法修正案进行 先决投票程序。实行先决投票程序的有30余个国家,如瑞士、委内瑞拉、希腊、巴拿马等。

    3.公告

    一些国家还规定,在动议成立后,议决机关议决前,要将宪法修正案草案予以公告。有20余个国家的宪法明确规定了公告程序,如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等。我国虽然没有规定宪法修改的公告程序,但在现行《宪法》通过以后的历次宪法修改中,均公布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4.议决

    从各国宪法规定看,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决机关主要有立法机关、特设机关、混合机关和行政机关四种。宪法修正案草案通常要求议决机关以高于通过其他普通法案的出席及同意人数表决通过。如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5.公布

    宪法修正案草案通过以后,还须由法定主体以一定的方式予以公布,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由国家元首公布;二是由代表机关公布;三是由行政机关公布。我国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宪法修正案的公布机关,实践中,一般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全国人大公告的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