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成考函授《宪法学》学习课程—宪法指导思想概述

院校:江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5-03-09 11:13:32


    宪法指导思想概述

    宪法指导思想是指体现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及其价值观,指导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的思想原则和理论体系。它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最高意志、根本利益和核心价值观,是宪法的核心和灵魂。宪法指导思想贯穿于宪法文本和宪法实施始终,是宪法的理论基础,是宪法实施和宪法解释的基本依据。

    宪法指导思想与宪法基本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宪法指导思想是指导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的思想理论基础,但它不是宪法的具体条文和具体规则。

    宪法基本原则是对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发挥具体规范效力的规则,它以宪法指导思想为理论依据,同时又将宪法指导思想的核心价值和基本要求具体化规范化,使其能够在宪法制定、修改和贯彻实施中充分发挥规范指引作用。

    宪法指导思想指导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因而宪法指导思想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宏观性特点,也是普通法律制定、修改和实施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根据。普通法律在内容上多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某一特定方面的问题,必须邀循宪法指导思想,针对所调整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实,形成从属性的思想理论或价值观念。由于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和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彤响,世界各国宪法对其指导思想的规定也各不相同。有的国家在宪法文本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指导思想,但是其宪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过程都体现了一定的指导思想。例如,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国171年、1848年宪法都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作为基本指导思想;一些亚洲、非洲国家以某种民族主义理念作为宪法指导思想,有一些中东、中亚国家甚至直按将宗教救义规定为宪法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重视究法指导思想问题,一般在宪法文本中直接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例如,1977年苏联《宪法》第6条规定:“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武装起来的苏联共产党规定社会发展的总的前景,规定苏联的内外政策路线,领导苏联人民进行伟大的创造性活动,使苏联人民争取共产主义胜利的斗争具有计划性,并有科学根据。" 1992年越南《宪法》序言规定:“在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的指导下…"1976年古巴《宪法》序言规定:“遵循一一何塞,马蒂理论和所向无敌的马克思一恩格斯一列宁社会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