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关于指导思想的具体表述
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这一根本规定,是近代以来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总结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长期历史经验的必然结论。
近代以来,为拯救民族危亡,许多仁人志士尝试过各种思想武器,但都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与解放的科学理论和思想体系,作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科学世界观和根本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波,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成立了新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网方面的经脸和教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处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降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闸明了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周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掂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战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恩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休智慧的结品,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正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亚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正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品,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了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新时代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开启新征程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战略步骤,有利于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有利于巩周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我国宪法始终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制定、修改和实施的。1954 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和1954 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其法理基础和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制定后的实施也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进行的。由于当时的特殊背景和基于其他具体原因,两部重要法律文献的文本中并没有写明宪法的指导思想。1975年宪法写人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1978年宪法在序言中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作了具体表述。改革开放以后颁布的1982年宪法,在序言中强调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写人并深刻闸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根据时代和实践发展的要求,1982年宪法颁行以后通过的三次修正案,推动和实现了宪法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2条,将邓小平理论作为宪法指导思想载人宪法,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思想地位。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8条,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人宪法,使之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被确立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思想。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32条,把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人宪法,使之成为新时代的国家意志和宪法指导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宪法指导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时代精神。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同构成我国现行宪法的思想原则和理论基础,是现行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的指导思想。
学习研究宪法,贯彻实施宪法,必须深刻把握我国宪法指导思想的精神要义,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价,对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宪法确认的党镇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作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俏,把宪法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到依宪治圆和依宪执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