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成考函授《宪法学》学习课程—基本权利的限制

院校:辽宁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5-03-13 09:10:19


    基本权利的限制

    一般来说,基本权利受宪法保障,但是在特定条件下,为了保陈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基本权利,也可以对基本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基本权利的限制与基本权利的界限具有内在联系性。基本权利虽然为宪法所保陈,但并不意味着绝对不受任何限制。因为个人在行使基本权利的过程中,既有可能侵犯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也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基本权利限制的规范表现与宪法依据。

    1.基本权利限制的类型

    在宪法学意义上,基本权利的限制主要包括内在限制和外在限制两种类型。内在限制是指基本权利基于北自身性质所伴随的、存在于基本权利自身的限制。一个基本权利主体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一且伴随着某种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就有可能与其他主体的基本权利或其他基本权利发生冲突。作为一种 基本权利,其自身性质决定了它不能侵犯或损害其他基本权利或其他主体的基本权利,这就构成了基本权利内在限制。例如一个人行使育论自由,不能对他人的隐私权、人格尊严等构成侵犯,这是言论自由作为一种基本权利基于自身性质所具有的内在界限。

    外在限制是指基本权利的外部所施加的并为宪法的价值目标本身所容许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指现代宪法根据公共利益原则对自由权所施加的限制,故又称为“(公共)政策上的制约”。例如针对财产权,现代宪法大多明文规定国家可以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其进行适当的限制。

    2.基本权利的限制主体

    一般来说,国家机关是限制基本权利的主体,但并非所有国家机关都有权限制基本权利。多数国家宪法规定只有特定机关以特定方式才可限制基本权利。特定机关即立法机关,特定方式即法律。根据宪法原理,基本权利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只有在人民同意的情况下才可限制,因此只有立法机关才可以按照立法程序,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来限制基本权利,而不得以决议或决定的方式限制基本权利。行政机关非经法律授权,不得以命令方式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团体、政党和个人都无权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

    3.基本权利的限制目的

    基本权利的限制须符合一定的目的。即使宪法授权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限制基本权利,也必须符合特定目的。根据《宪法》第51条规定,这些目的包括维护其他公民合法的权利和自由、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此外,公共秩序和紧急状态也属于限制的目的。

    4.基本权利的限制方式

    基本权利的限制方式可分为宪法限制和法律限制。宪法限制是指宪法在基本权利规范中明确规定该权利的界限与范围,又称宪法保留。法律限制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限制基本权利,故可称为法律保留。

    5.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基本权利的限制具有相对性,因此掂本权利限制本身还必须受到限制。立法虽然可以对基本权利的具体行使方式作出规定和限制,但这种限制本身也应当受到限制(对限制的限制),如果立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超出了宪法所允许的限度,就可能构成违宪。因此,基本权利限制必须有一定的界限,如果超越该界限,这种限制就会失去宪法上的正当性。对于如何确定基本权利限制的界限,在宪法实践中,往往釆取将限制基本权利的目的和手段进行比较和衡量的方法,从而最终判断限制是否符合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的原则。

    6.基本权利限制的审查

    如果某一法律在其具体规定中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超越了界限,则构成对基本权利的不当限制。对此,公民有权诉请有关机关审在该法律的合宪性,即审在该法律是否侵犯其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