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成考函授《宪法学》学习课程—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设置的国家机构

院校:黑龙江工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5-03-14 10:01:45


    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设置的国家机构

    1975 年宪法取消了国家主席的设置;把各级地方人民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把乡改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把省级人民委员会的限出机关地区专员公署改为地方一级政权单位;撤销检察机关的设置,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合并成取消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若干职权。

    1978 年宪法恢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提法,恢复了人民检察院的建制,完善了有关国家机关的若干职权。

    1979年修改宪法,在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地方人大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级;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