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成考函授《宪法学》学习课程—国务院机构设置

院校: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 发布时间:2025-03-15 13:21:33


    国务院机构设置

    根据《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务院主要设置以下机构。

    第一,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依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设立,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第二,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第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务院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五,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六,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第七,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办事机构,议定事项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此外,国务院设直属事业单位。还有一些国务院机构或事业单位与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或事业单位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