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个互联网商务标准(The Standard for nermet Comerce,Version 1.0.199)于1999年12月14日公布。该标准是由《兹夫一戴维斯》(Zif-Dari)杂志牵头,组织了200多位企球顶尖的互联网商人和信息技术业巨头、分析家、政策制定者消费者代表、学者和新闻记者合作的结果,是互联网商务领城世界一流的思想家和实冉者的工作结品,反映了该领域的最好实践。
该标准用于规范销售商的实践及政策,以实现高级别的客户满意度、服务、安全及隐私制定这个互联网商务标准的目的有五个:第一 ,增加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的信心和满意程度;第二,建立消费者和销售商之间的信精关系;第三,帮助销售前获得世界级的客户服务经验,加快革新步伐并降低成本;第四,支持和增强互联网商 务的自我调节能力:第五,帮助销售商和消费者理解并处理迅猛增长的各种准则和符号。
在这一标准中定义了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商务的概念: 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任何信息和通信技术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务或管理运作或进行信息交换。
互联网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包括万维网进行任何电子商务运作。整个标准分7项47款。每一款项都注明是“最低要求”还是“最佳选择” 。如果销售商宣称自己的网上商店符合这一标准,那他必须达到所有的最低标准。
1.信息中心
销售商必须建立一个信息中心,并且使消费者在网站上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这个信息中心的链接(最低要求)。销售商必须使用“information”(信息)这个词作为信息中心的标题(最低要求)。
2.需公布的内容
销售商必须在信息中心公布如下内容:销售商的法定名称以及业主,主要办公地点,和销售商联系的渠道(如电话或电子邮件),可能的相关职业许可(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在信息中心提供在广告中没有明确的客户支付方式或其他使用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资料(最低要求)。在消费者被要求最终确认订单之前,销售商必须为消费者提 供所有费用的清单,包括商品或服务的费用、运费、处理费以及税费(最低要求)。息中心必须提供质量保证的说明,包括担保的有效期、适用的范围、不适用的范围、如何担保等(最低要求)。对每个商品或服务都必须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服务范围、期限、如何进行等(最低要求)。在信息中心必须向消费者说明适用哪一国或地区的法律(最低要求)。必须向消费者公布可以选择的各种支付方式(最低要求)。必须提供有关处理取消订单、退货、退款的原则,包括可以取消订单的有效期,可以退货的商品,退货的条件,取消订单或者退货的费用,运费的支付方,消费者何时可以得到 退款等(最低要求)。必须公布销售商从消费者的信用卡上收款的规定(最低要求)。
3.产品或服务
如果销售商在销售或发货上对不同消费者(如特定地区或年龄)有限制,必须明确说明(最低要求)。在消费者最终订货之前,销售商必须提供有关产品的供应情况,即货物发送或订单的处理估计所需要的时间(最低要求)。销售商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期货订购者(最低要求)。必须用明显的标记,如颜色、图标等标志那些在网站上列出,但不能从网络上直接订购的商品(最低要求)。对于订购了无现货的产品的消费者,应该在货物到达后通知他们(最佳选择)。
4.保密和安全
必须公布销售商的保密原则,至少包括:销售商将收集消费者的哪些资料,在何处收集;使用这些资料的目的;销售商是否会向第三方提供这些资料,如果提供,是在何种情况下;消费者资料是否是整个商务计划的一部分,如进行目标市场分析、建立各种促销方案等;消费者是否有可能限制使用私人资料,如何进行(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在主页和信息中心提供标志为“隐私”的保密原则链接(最低要求)。消费者必须有能力选择销售商是否可以利用收集到的消费者资料主动发送各种信息,并且在这些资料被开始收集时就可以进行这种选择(最低要求)。消费者必须有能力选择是否同意将自己的私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并且在这些贵科被开始收集时就可以进行这种选择(最低要求)。如果有关交易的第三方(如购物车、支付网关)的保密原则和销售商的保密原则不同,销售商必须提供指向第三方保密原则的链接(最低要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销售商必须对所有消费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加密传输(最低要求)。销售商必须对销售商存储的消费者资料进行加密处理(最低要求):在信息中心,销售商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哪些传输过程和资料是被保护的信息(最低要求)
5.确认和通知
销售商必须在消费者订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发出订单确认电子邮件(最低要求)。销售商必须将总费用包括在订单确认通知中,或者明确告诉消费者从何处可以查找到总费用(最低要求)。销售商应该在消费者订购的货物被发运成者服务被执行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消费者(最佳选捧)。销售商必须将如下信息包含在发运通知中,或者明确告诉消货者从哪里可以得到以下消息:货物名称,总费用,货物从哪里以何种方式运出,估计的运输时间和如果有问题如何解决 (最低要求)。如果消费者选择的运输方式可以进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跟踪,那么销售商应该为消费者提供这一方式(最佳选择)。
如果消费者选择的运输方式需提供有关货物已经被收取和收取者姓名的资料,那么销售商应该为消费者提供这一方式(最佳选择)。如果销售商仅运出消费者订购的部分商品,那么销售商应该通知消费者其他商品将在以后运出(最佳选择)。如果消费者取消订单或者退货,那么销售商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消费者已经收到取消订单或者退货的消息(最低要求)。
6.帮助和客户服务
销售商必须为消费者提供通过电子邮件提问或投诉的渠道(最低要求)。销售商必须在信息中心中提供获得消费者服务条款的渠道(最低要求)。销售商必须提供消费者反馈和文本投诉的渠道(最低要求)。
销售商必须在收到问题或投诉48小时内向消费者确认收到了问题或投诉(最低要求)。
如果投诉是有关商品而且销售商自身不能解决的,那么销售商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和生产商联系的适当方法(最低要求)。
7.其他
销售商应该保证发运的每个包装都在运输机构进行了标准的防丢失、防盗和防损害保险(最佳选择)。销售商必须按照可打印的格式向消费者提供订购货物的发票(最低要求)。如果消费者选择的运输公司许可,销售商应该向消费者提供可以进行特别投递的能力(最佳选择)。如果消费者以前已经提供过必要的信息,销售商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一键”购物的能力(最佳选择)。销售商应该提供对电子商务模式语言的支持,允许消费者在填写购物车表格时,避免重复性输入(最佳选择)。销售商应该提供实时处理订单和校验消费者信用卡的能力(最佳选择)。销售商应该提供通过关键词对整个站点的信息和产品进行搜索的能力(最佳选择)。销售商应该提供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来检查订单状况的工具(最佳选择)。销售商应该提供消费者可以检查以前订单的能力 (最佳选择)。销售商应该有一种系统化的方法来不断处理消费者的反馈和了解他们的满意程度(最佳选择)。
该标准于199年第一次正式发布后,世界各地均可以免费使用。并且在1.0版发布后,该标准将持续演化,至少将每年更新一次,以反映消费者的期望、销售商的实践及底层技术的变化。该标准主要的使用者是当前或潜在的销售商(公司、政府部门及非营利组织),其将该标准用作互联网的商务指南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