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成考函授《刑法学》学习课程—现代西方的刑法思想

院校:南昌理工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5-04-15 14:03:29


    现代西方的刑法思想

    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范围内掀起的人权运动蓬勃发展,人道、法治、民主、公正等理念日益深人人心,成为现代各国法律领域基本的价值追求。在此背景下,西方的刑法思想与刑法实践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

    1.新旧两大学派走向折中和融合

    古典学派和近代学派的理论对峙,是近代以来西方刑法学发展的一条主线。实际上,两大学派的主张都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古典学派强调客观主义的犯罪论,有利于发挥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但忽视了行为背后的行为人,难以对犯罪进行个别化的处遇,影响了犯罪控制的效果。

    近代学派关注行为人因素及犯罪原因,但在定罪处刑中过分考虑人身危险性因素以及防止犯罪的功利目的,容易导致刑罚权的滥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两大学派彼此吸收、借鉴,逐步走向折中、融合。例如,德国刑法学者韦尔策尔提出的目的行为论,以及由德国学者比克迈尔首创、日本学者团藤亚光发展的人格责任论,都可谓两派折中的产物。可以说,来采两派理论之长的综合主义理论日渐成为刑法学的主流思想,并主导了许多国家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

    2.新社会防卫论崛起

    新社会防卫论是法国学者安塞尔针对格拉马带卡的社会防卫论提出的观点。格拉马蒂卡主张以社会防卫法取代刑法,废除犯罪、刑罚等刑法基本概念,而以“反社会性”“保安处分”等概念来代替。他认为社会防卫法的终极目的,是使个人适应社会秩序,而不是对其行为加以制裁。由于这一理论过于激进,受到多方面的批评。安塞尔在批判地继承这一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社会防卫论,主张根据健全的刑事政策修改刑法,将社会防卫运动统一到刑法之中,用以保障复归社会者的自由和权利;井改革现有的刑罚制度,把刑罚和保安处分合并为刑事制裁的统一体系,根据具休情况选择活用刑罚或保安处分。新社会防卫论实质上也属于一种综合主义刑法理论,该理论对欧洲大陆、拉丁美洲许多国家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3.刑法的刑事政策化

    刑事政策是人类理性在刑事领城觉醒的产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刑事政策得到长足发展,人们对罪刑现象的认识更趋理性,刑法万能主义和绝对工具主义刑法观受到批判,合理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成为学界的共识。上述的新社会防卫论,也正是刑法的刑事政策化的具体体现。还有的学者试图以刑事政策理念来指导犯罪论体系的构建。如当代德国刑法学家罗克辛教授,构建了以刑事政策为导向的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并提出了客观归责理论,对刑法中的责任理论进行了创新性发展,其理论已经产生了国际性影响。

    4.刑罚问题的研究日益受到关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刑罚的轻缓化成为各国刑罚制度的总体走向。其主要表现有:一是死刑废除运动风起云涌。截至2017年,全世界已经有23的国家在立法或司法层面废除了死刑,有105个国家废除所有罪行的死刑。西方发达国家中,除了美国一些州还保留死刑外,基本上废除了死刑。三是近代以来跃居刑罚体系中心地位的监禁刑地位受到动摇。在对监禁刑的效能进行实证研究和反思的基础上,慎用监禁刑成为许多国家立法或司法上的原则。与此同时,罚金、缓刑、社会服务等非监禁刑的地位不断上升,出现了“犯罪非刑罚化、刑罚非监禁化”的趋势。三是刑罚执行成为理论与实务的焦点。社区矫正发展迅猛,监禁刑执行出现了一定的宽松化、多元化趋向。如一些国家出现了周末监禁、日间监禁及“开放式监狱”等行刑手段,还有的国家探索利用信息技术限制罪犯自由的“电子监禁”。上述刑罚发展趋向的背后,是刑罚人道主义进一步发展、教育刑理念和罪犯再社会化理念兴起的结果。但是,刑罚轻缓化只是刑罚发展的一个宏观趋势,由于受犯罪状况的制约,在不同的时期各国的刑罚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如在美国,监禁刑的执行出现了医疗模式、法律制裁模式和重返社会模式等,且不同时期的侧重点不同,在强硬政策与温和政策之间来回掘规。值得注意的是,美国“9·11”事件后,随着恐怖主义的威胁上升,各国加大了反恐力度,刑罚政策也出现了两极化的趋向一一在对轻微犯罪处理更为宽松的同时,对恐怖主义犯罪、有组织犯罪、毒品犯那等处罚更为严厉,甚至出现了一些突破传统刑法观念与一般原则的特别处理措施。例如,近年来,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等诸多国家,都在反恐立法中设立了预防性监禁措施,这是刑法价值在自由与安全之间平衡与调适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