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成考函授《刑法学》学习课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的发展方向

院校:商丘师范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5-04-16 11:17: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的发展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法治事业的不断推进和法学研究水平的总体提升,我国刑法学研究也日趋深入,研究方法逐步由单一走向多元,研究水平不断由粗放走向精细。在回顾新中国刑法学研究历程的基础上展望未来发展,我们认为,新时代我国刑法学研究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1.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是以马克思主义进人我国为起点的,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逐步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尽管诞生在一个半多世纪之前,但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它是科学的理论,迄今依然有着强大生命力"。新中国刑法学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总结了我国人民和司法机关长期同犯罪作斗争的丰富经验,并批判地借鉴了其他国家刑法学中对我们有益的经验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发展,在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刑法学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走向新时代的中国刑法学,必须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这是刑法学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立足国际国内发展全局,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这一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现代化之路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诸多有关犯罪治理与刑事法律方面的内容。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反恐维稳、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等问题,习近平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例如,要高度重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依法防范、制止、打击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深刻认识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等等。这些重要论断进一步发展了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刑法思想,在相关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工作中,都应当予以准确领会并贯彻执行。

    2.必须立足中国实际,同时吸收入类刑法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

    切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本国国情的唯物主义思想,对于刑法的制定和具体运用,有着极其爪要的指导意义。附将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生活都不断有新的变化,刑法学面临的新问题会越来越多。刑法学研究必须强调问题邀识,要辨于捕提和发现刑法实践中的现实向题,以问题导向推进刑法学发展,以实践效果检验刑法理论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必须破除那种唯西方刑法理论“马首是瞻”,用西方理论“裁”中国刑法实践的不良倾向,努力从中国本土刑法实战中吸取养分,善于用中国话语表达中国刑法实践,推动中 国特色刑法理论的形成,以更好地服务中国犯罪治理实践。与此同时,刑法学研究应有宏大的历史视野与国际视野,要善于吸收前人创造的一切合理的、有捡的刑法文化遗产,既要善于从我国悠久恢弘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吸取精华,也要善于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有益的立法与司法经验、有价值的学说观点,以非容并蓄、开放包容的魄力和精神,服务于中国特色刑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3.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

    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因此,必须关注现行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实践,努力去解决实践中的问题,这就是刑法学的应用性。但是,刑法学也是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刑法学研究也需要关注刑法法条与司法实务之外的问题,如犯罪的本质问题、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问题、刑罚权的正当根据问题等。这些问题具有很强的哲理性、思辨性,似乎同定罪量刑实践直接关系不大,但作为刑法学的基础理论问题,对其认识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着刑事立法的合理性,也潜移默化地 影响着司法者的价值趋向、司法理念,最终对办案质量会产生一定影响。如果缺乏坚实的理论根据,必然影响刑法的立法质最和适用效果。所以,必须强化基础理论研究,不断夯实刑法学的理论根基,把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起来,否则应用性研究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轻浮乏力。

    4.促进刑法学同其他学科的交流融合

    刑法学的基本使命就在于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一犯罪治理提供理论支撑。而现代社会中的犯罪治理是极其浩大复杂的社会工程,刑法也只是犯罪治理诸多工具手段的其中之一,而且现代社会的犯罪治理还面临着多种价值的调适与平衡问题。因此,必须从法治建设的大视野、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中观察刑法现象及其运行状态。另一方面,当代社会科学在经历了长期的专业化分工之后,已大踏步地向杂交、综合和整体化的方向发展。刑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其理论上的突破也寄望于多学科、多视角、综合性的研究进路。

    首先,要促进刑法学同其他刑事法学科的交流互动。对此,我国先后有学者提出了“刑事一体化”思想和“立体刑法学”观点,本书认为,这都是深化刑法学研究的可行路径。所谓“刑事一体化”,是指在对刑法问题的研究上,要打破学科隔阂,加强刑法学、犯罪学、监狱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政策学等诸刑事法学科之间的交流与融汇,同时倡导关注刑水实股中的刑事立法、刑事审判、刑事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衔接与互动,从而推动刑法学向纵深发展,促进刑事法律的良性运作。所谓“立体刑法学”,北掂本内涵是刑法学研究要前瞻后望(前瞻犯罪学,后望行刑学)、左看右盼(左看刑事诉讼法,右盼民法等部门法)、上下兼顾  (上对宪法和国际公约,下对治安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内外结合(对内加强对刑法的解释,对外重视刑法的运作环境)。

    其次,要注意引进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刑法不是孤立存在的社会现象,其与政治、经济、伦理、文化等社会现象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是可以相互借鉴的,同时,从刑法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着手研究刑法现象,可以拓展刑法学研究的视城。近年来,我国不断有学者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等角度探讨刑法问题,这是值得肯定的研究路径。

    最后,在一定范围内还可以引进现代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互相渗透甚至融合是一个大的趋势,尤其是在方法论方面。作为刑法学研究者,有必要了解现代自然科学的最新发展,尤其要密切关注其方法论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步伐,推动刑法学研究的深人发展。例如,现代自然科学方法论中的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模糊论、协同论等都可被引进刑法学研究中;再如,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的融合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流网、移动支付、人工智能等问题,都对传统刑法制度与刑法理论带来了影响乃至冲击,也为刑法学的创新发展带来了机遇,值得我们于以关注。